近期温州泰顺的陈某通过一个领养QQ群,认识了一个无法生育,想要领养儿子的湖南人。陈某是个上门女婿,儿子跟老婆姓,几年间,生意坐的红火,就找了个情人,生了一个私生子,跟自己姓。近两年,生意失败,欠下巨额债务后,他从情人处抢走自己的私生子,以4.4万元卖给了那个QQ群认识的湖南人。大部分钱拿出来给妻子还债。
2月6日,温州鹿城法院以拐卖儿童罪,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半,并处罚金2万元,其所得的赃款被予以追缴没收。
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司空见惯了。不管陈某是出于任何原因的考虑,贩卖自己的儿子,其性质就都非常之恶劣了。毕竟孩子是无罪的。总是有人出来比对实体店和网络店铺的优劣,但是实体店有网络店铺所不能达到的优势,当然,网络的虚拟也是促成这些犯罪的源头,互相不了解手机以及电脑对面的那个人,只能听信对方的一面之词,湖南买儿子的人,自认为自己也是很委屈,他所得知的是陈某说的没有经济能力抚育儿子,所以才给湖南人,又因为想要得知湖南人的确实经济能力,所以才收取了金钱。好像,这样的言论也说的过去,但是事实并非如此,湖南人也就构成了买卖行为,不仅购买孩子的金钱就此损失,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现在有很多类似于服务类的QQ群开启,顺风车交流群,母婴交流群等等,这些生活服务类的群,确实能够解决大家很多生活上面的难题,但是也有很多不法分子通过各种谎言带你入局。因此,网络是有风险的。Q王商城提醒各位一定擦亮眼睛,看清真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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