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江西省萍乡市男子文某使用网名为“JACK”的QQ与李某在互联网上聊天,以“李志强”和本人身份骗得李某的信任,从李某手中诈骗公款372万余元,用于自己公司的资金盘活和挥霍。近日,安源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文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 (郭宏鹏黄辉张小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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